工業大廈消防 Industrial Fire Safety
工業大廈消防的重要性
在香港,工業大廈常常涉及複雜的機械操作,並貯存大量可能易燃的物料,火災風險較高。一旦發生火警,不但可能造成重大財產損失,更可能危及員工及附近社區的生命安全。確保工廈消防裝置符合守則、設備獲認可,並由註冊承辦商定期檢查,是業主與使用者的基本責任。
路佳於1982年創立,逾40年經驗,是香港消防處註冊消防裝置承辦商(RC3/861)。我們扎根香港,為工廈業主、物業管理及租戶提供消防安全評估、系統設計與安裝、定期檢查及保養,以及獲認可的手提滅火設備。
《消防安全(工業建築物)條例》(第636章)自2020年6月19日起生效,適用於1987年或之前建成的舊工業大廈。消防處與屋宇署可要求業主或使用者改善消防設備及建築結構,以提升消防安全水平。按現行規定,處所內的消防裝置及設備須保持有效操作狀態,並最少每12個月由註冊消防裝置承辦商檢查一次;在香港供應或售賣的手提滅火筒,亦須事先獲得消防處處長認可。
我們的服務
• 消防系統設計與安裝:按最新守則及處所實際情況,設計並安裝合適的消防裝置及設備
• 定期檢查與保養:最少每年一次檢查,確保設備時刻可用
• 員工培訓:基本防火知識、滅火筒使用及緊急疏散
• 法規遵守與諮詢:協助了解工廈相關消防規定,降低違規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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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消防處:【提升工廈的消防安全水平】介紹短片
消防安全(工業建築物)條例(第636章),自2020年6月19日起正式生效,適用於1987年或之前建成的超過1,100座舊工廈。根據此規定,消防處與屋宇署將要求這些工廈的業主或使用者對消防設備和安全結構進行必要的改進,旨在提高消防安全標準,以保護市民的生命和財產安全。
路佳精選大廈消防設備
防火小貼士
舊工廈跟從第636章
1987年或之前建成的工業大廈,可能收到消防安全指示,應及早規劃改善。
裝置保持有效
消防裝置及設備須時刻有效,並最少每年由註冊承辦商檢查一次。
電池房/充電分開評估
參閱消防處通函有關電池房與停車充電設施的規定。
通道同門常閉常通
防火門保持常閉(或用認可閉門器),走火梯唔好上鎖。
常見問題
如果你找不到問題解答,請洽詢我們:sales@stmhk.com · WhatsApp:91221697
舊工業大廈有咩特別法例?
《消防安全(工業建築物)條例》(第636章)適用於1987年或之前建成的工業大廈。消防處與屋宇署可發出消防安全指示,要求業主或使用者改善消防裝置及相關建築結構。詳情可參閱消防處「工業大廈的消防安全」專題網頁。
工廈消防裝置要隔多久檢查一次?
擁有裝置在處所內之消防裝置及設備的人,須保持其時刻在有效操作狀態,並最少每12個月由一名註冊消防裝置承辦商檢查一次。路佳為消防處註冊承辦商(RC3/861),可提供相關檢查及保養服務。
手提滅火筒可否隨便買來用?
不可以。根據《消防(裝置及設備)規例》,手提滅火筒等手提設備必須獲得消防處處長認可,才可在香港供應或售賣。選購時請確認產品已獲認可。
工廈若有電動車充電或電池房,有咩新規定?
消防處通函第3/2025號規定,由2025年8月1日起,電池房和充電設施須裝設「用水作滅火劑的自動固定裝置」(適用於備有鋰離子電池容量超過20千瓦時的防火間;超過600千瓦時須由處長個別考慮)。通函第5/2026號則就裝有電動車輛充電設施的停車間/車房,要求在有關樓層每個喉轆設置地點額外提供一個乾粉或二氧化碳滅火筒。詳情以消防處最新通函為準。




